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需要,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同意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中国知网(CNKI)系列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相关数据库和媒体收录,并许可其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
近年来,随着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从概念走向立法,碳关税在气候治理及国际贸易领域再次引发广泛关注.本文从气候治理和国际贸易双重视角对碳关税实质进行剖析,对欧盟和美国碳关税方案的具体内容、主要特点进行对比,运用全球贸易和环境分析模型(GTAP-E)对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实施碳关税的影响程度进行实证模拟.分析表明,欧盟碳关税政策的实施将会对我国对外贸易产生负面影响,但通过调整出口市场结构可以抵消部分影响,使得影响总体可控;碳关税政策的实施在不同阶段、不同行业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具有异质性;碳关税政策的实施对推动我国及其他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减排的实际作用有限,却会导致欧盟及其他部分发达经济体碳排放量增加,总体是"损人不利已".考虑到欧美对碳关税持积极态度、"先行者"可能带来的示范效应以及未来更多发达经济体实施碳关税政策产生的"合围"冲击,我国有必要采取积极开展碳关税谈判、加速推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发展和完善碳市场、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综合应对措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数字人民币具有无中介、"松耦合+无网无电双离线"、零手续费、可控匿名、可编程等特征,从理论上说可以赋能乡村振兴,与乡村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实现有机衔接.但现实中,数字人民币还处于试点阶段,制度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数字人民币在农村应用场景有限,老年人智能手机使用率低,城乡"数字鸿沟"仍然存在,这些因素决定了农村居民接受、使用数字人民币需要一个过程.下一步,要完善数字人民币制度设计,强化农业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数字人民币与乡村振兴各项政策的衔接;要合理选择数字人民币试点区域和场景,以农业农村重点人群和市场主体为拓展对象,采取激励措施引导农村居民使用数字人民币作为支付工具,提升数字人民币赋能乡村振兴的效能.
物联网作为最能契合农业保险应用场景的技术之一,逐步运用于我国农业保险经营中,在产品研发、承保验标、防灾防损、查勘定损四个环节的应用取得新进展.但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创新发展也面临一系列跨界融合难题,主要是物联网技术发展存在瓶颈、数字化平台建设有待提升、新型风险隐患叠加、行业监管严重滞后.下一步,要以物联网技术研发和应用为牵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快农业保险数字化转型,更有力赋能农业现代化.一是加大物联网创新研发力度,破解技术瓶颈难题;二是建立农险信息共享机制,破解数字化建设难题;三是制定发展规划与应用标准,破解新型风险难题;四是完善农业保险监管体系,破解行业监管难题.
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导致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一直向城市倾斜,农村成为养老保障的短板.从供给主体的角度来看,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经历了传统养老制度、公社供养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养老制度以及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五个阶段.目前我国农村在养老保障上普遍存在危机感,渐进社会化养老、城乡投入不平衡以及精准化程度较低等因素都带来诸多挑战,农村养老保障一方面需求多元分化,另一方面供需失衡矛盾突出.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完善要与农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调整相适应,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相匹配,与农村养老服务保障模式的持续优化相协调,与农村养老服务治理体系的逐步健全相衔接.
当前我国金融机构ESG信息披露所涉规则总体效力层级较低,类型化的制度框架尚待完善,强制性与自愿披露边际不明,难以满足金融消费者、市场投资者对信息"可理解性"的要求.建议将金融机构ESG信息披露法律责任分为强制披露、半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三个层次,将制度设计嵌入三层次法律责任框架之中进行类型化完善.在强制披露层次,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可读性、可信度五类披露内容指标作出强制性要求,根据"知情权-信息披露义务-法律责任"的构造细化披露义务、明晰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在半强制披露层次,在情景辨析下细化披露规则,兼顾包容性和约束力;在自愿披露层次,既要加强激励又要防止滥用,推动正、负两方面信息披露.
数据跨境流通已经成为全球数字经济以及国际关系博弈的重要领域,应当遵循法治思想构建和完善有关法律规则.目前,数据跨境流通存在价值、规范、政治三重阻滞:一是迥然相异的态度差异反映了数据跨境流通的价值阻滞基础;二是不同治理模式体现了数据跨境流通的规制对抗;三是数据跨境流通的规制代表了各国的话语权博弈.分析数据跨境流通阻滞的原因发现,数据治理的价值目标矛盾以及自我倾斜立场导致价值障碍的出现;数据治理制度权力的混同与自我越界是规范障碍产生的原因;数据治理主权博弈的挑战与自我消解态度是各国在政治上对抗和竞争的背后真相.有鉴于此,我国应从法治理念出发,调整并确立正确的数据跨境流通法律目的,平衡并建立恰当的数据跨境流通法律制度,以及维护并强调合乎主权的数据跨境流通法律根本.
以2014年中国开展碳市场交易试点为准自然实验,基于 2000-2019 年中国八个高碳行业上市公司数据,使用双重差分模型实证分析碳市场交易对高碳企业的减排影响,以及转型金融在这个过程中所发挥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第一,仅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不能有效促进参与碳市场的企业减排,甚至还增加了企业碳排放.第二,转型金融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共同作用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减排,并且这种共同作用所产生的碳减排净效应可以有效抵消单一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对企业碳排放增加的净影响.第三,转型金融通过促进提升高碳企业的减碳技术水平,进而激励企业降低碳排放.基于以上研究结果,在"双碳"目标背景下,要积极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高碳行业进行绿色低碳转型,同时加快转型金融发展,稳步推进全国碳市场发展,适时引入碳税政策,充分发挥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在促进企业碳减排方面的协同效应.
企业作为初次分配的微观主体,其经营决策直接影响劳动收入份额,因此企业金融化行为或对劳动收入份额产生影响.利用沪深A股上市公司 2007-2021 年样本数据,实证分析企业金融化对于劳动收入份额带来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企业金融化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该结论经稳健性检验和内生性检验依然成立.异质性分析发现,不同属性企业的金融化行为对其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效果不同.通过嵌入市场化程度和管理者能力的调节效应检验发现,市场化程度发挥了抑制调节效应,即削弱了企业金融化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而管理者能力则发挥了催化调节效应,即强化了企业金融化对于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基于此,应全面、客观地认识企业金融化对劳动收入份额的作用,根据非金融企业配置金融资产的实际情况,引导企业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国碳市场是履约驱动下的现货交易市场,碳配额价格无力动态传导真实供需信号和发现最低减碳成本,市场主体无法灵活应对经济波动并获得低碳投资激励.碳配额价格疲软及波动反映了碳市场效率偏低、传导不畅.在跨期市场机制缺乏的背景下,碳市场效率依赖初始分配.现行碳市场规则不够清晰、缺乏协同、位阶偏低,无法为上述问题的解决提供规范基础.遵循以市场逻辑为基础的政府规制路径,跨期交易理论拟合碳市场主体的行为逻辑,碳排放权跨期交易属性亦具备法理支撑.《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具有载明碳市场跨期交易制度的文本空间而且位阶更高,是跨期交易制度法律化的适当立法形式.为防止跨期交易可能造成的主体垄断、价格操纵等市场失范,需要明确跨期交易的制度边界和市场规制安排,促进跨期交易与其他价格调控制度的协同,通过行政处罚、创新补助以及市场扩容等手段维护碳市场竞争秩序.
随着我国经济逐步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构建价格型调控框架成为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高效的利率传导机制是其中的关键.从利率传导渠道中的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信贷市场三个维度出发,对利率传导机制的理论逻辑进行分析,并将我国利率传导机制的效率与发达经济体进行对比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我国货币市场利率向短期国债收益率的传导效率与发达经济体差异较小,对中长期国债收益率的传导效率与发达经济体差异较大;第二,我国货币市场向信贷市场的传导效率较低,贷款利率变化对货币市场利率变动不敏感.为完善价格型调控框架、提高货币政策效率,我国还需加快建设高质量金融市场、进一步疏通利率传导机制.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提出如下对策建议:推动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建设,发挥其定价基准作用;提高债券市场活跃度,优化投资者结构;推进信贷市场利率报价机制改革,促进市场主体适应更加市场化的贷款定价模式;打通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之间存在的藩篱,强化各市场间的利率关联性.
本文基于绿色技术创新视角,利用华证ESG评分刻画企业ESG表现,以 2010-2020 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上市公司ESG表现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第一,企业ESG表现能够显著促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活动,这种促进效应呈现出异质性效果,对非国有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环境规制强度低的企业的促进作用更显著;第二,ESG表现通过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价值两个作用机制促进绿色技术创新;第三,ESG表现有助于促进企业开展实质性创新,对企业绿色发明专利和绿色实用新型专利的影响比较显著.上述结论的启示:一是引导企业增强ESG信息披露意识,将ESG理念有效运用于公司治理全流程,提高绿色技术创新的主动性、实效性;二是引导国有企业、资本密集型企业和处于环境规制强度高地区的企业,在积极开展绿色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大力开展企业ESG实践,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三是建立健全强制性ESG信息披露体系,强化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同时致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支持国内企业开展ESG实践和绿色技术创新.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宏观审慎政策如何应对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所伴随的转型风险,成为金融管理部门和学界亟待研究的重大课题.本文系统梳理了气候转型风险的概念内涵、驱动因素及其对金融稳定的冲击渠道,分析了转型风险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逻辑,总结了国际上政策推行的做法,研究了我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应对转型风险的备选工具及政策实践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并构建DSGE模型对政策工具的实施进行了具体模拟和分析.研究发现:与气候物理风险相比,转型风险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更为重要和紧迫;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可为应对转型风险提供系统、灵活的政策工具箱;运用宏观审慎政策工具能够减缓转型风险;政策实施需要统筹考虑三个关键问题:在政策目标设定上不宜将碳减排直接纳入目标而应聚焦减缓转型风险,在政策取向选择上应兼顾棕色惩罚类和绿色支持类工具,在政策时机把握上应珍惜宝贵的政策窗口期并采取前瞻行动.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强险")政策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实现企业环境治理转型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本文基于我国 2008-2020 年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数据,运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实证考察了环强险政策对企业环保投资行为的影响及作用机制,并从企业、区域层面进行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第一,环强险政策有助于促进提高企业环保投资,这一政策效果主要体现在促进预防型环保投资、支持环境问题源头治理上,而对重在末端治理的治理型环保投资的影响不明显.第二,环强险政策通过合规压力机制和激励引导机制的作用改善了企业环保投资行为,即通过降低代理成本、缓解融资约束,进而促进提高了企业环保投资.第三,环强险政策对企业环保投资的促进效果主要体现在国有和较大规模两类企业中.第四,环强险政策对位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较高以及环境监管力度较强地区的企业环保投资行为的正向影响更显著.上述研究结论的政策启示:要加快我国环强险政策的推广进程,同时注重针对企业属性、规模、区位等因素分类施策,形成政策激励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引导企业进一步改善环保投资行为.
本文将转型金融与碳市场调节纳入统一理论分析框架,构建包含家庭、厂商、金融部门与政府的四部门DSGE模型,研究转型金融与碳市场调节对经济增长量和质两个方面的影响及其最优组合方式。研究结果表明:第一,碳排放强度限制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倒U型曲线关系,提高碳配额拍卖比例对经济增长存在负面影响,且对低碳部门的冲击强于高碳部门;第二,转型金融在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同时,能够减缓和对冲碳市场调节收紧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冲击;第三,转型金融和碳市场调节各自都存在一定的政策局限性,单独使用可能影响经济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第四,转型金融与碳市场调节存在着最优组合,强化两项政策的协调配合可望实现经济社会的帕累托改进,为经济高质量增长提供精准有力的政策支持。上述研究结论的政策启示:第一,将碳市场调节纳入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强化其与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协调好稳经济增长与促低碳转型在短期、中长期的关系;第二,强化转型金融与碳市场调节的政策目标协同和调控时机协同,形成最优政策组合;第三,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研究创设“低碳转型支持工具”,支持企业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第四,完善转型金融政策实施的配套机制,确保转型金融政策支持资金用到“刀刃”上,达到稳企业、促减排的预期效果。
从银行风险承担渠道角度,对数字金融发展影响数量型、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的有效性进行机理分析,并基于 2013-2021 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第一,通过银行风险承担渠道,数字金融发展增强了价格型政策的有效性,削弱了数量型政策的有效性,同时缓解了政策传导过程中的风险上升代价;第二,数字金融通过减缓信贷市场摩擦使价格型政策更有效,而替代性融资方式增多则令数量型政策效果打折扣;第三,数字金融在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两方面对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影响,均促进了货币政策对经济调控的非对称效应以及对银行风险上升的抑制效果的增强;第四,地区间数字金融发展程度、市场化程度以及金融监管力度的差异,导致数字金融对货币政策有效性及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影响存在异质性.上述研究结论带来的启示:要充分认识数字金融创新发展使货币政策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有针对性地提高货币政策工具有效性;提高数字金融监管能力,完善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调控协同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创新发展数字金融,更好地发挥商业银行传导货币政策中介作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文通过区分跨境资金流动的差异类型,构建中国宏观金融风险综合指数并利用马尔科夫模型进行风险识别,然后利用TVP-SV-VAR模型研究资本项目分阶段开放进程中跨境资金流动与宏观金融风险间的动态时变关系,挖掘在不同风险状态下,不同类型跨境资金流动的驱动因素差异.结果表明:短期跨境资金对宏观金融风险的影响相对更大,且更易因受到境内外利差的刺激而流动;长期跨境资金流入在缓释宏观金融风险、提振宏观经济方面效果明显;高风险状态下,短期跨境资金流出易出现"羊群效应",且宏观金融风险易引发金融深化程度上升;中低风险状态下,跨境资金流动受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上述研究结论的政策启示:要针对短期、长期资金构建差异化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体系,有效应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动冲击;推进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缩减套利空间,减缓短期资金波动;促进国内金融体系建设提质增效,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点风险;稳定国内经济基本面,吸引境外资金流入.
失权制度是个人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比我国试点个人破产地区的失权规则可以发现,各地均从失权内容、失权期限、信息披露和法律责任四个角度规范失权问题,失权内容都包括消费限制、行动自由限制及任职资格限制三方面.主要差异在于:在消费限制上,各地对最高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条款的援用程度和给予债权人的自治空间不同,对行动自由的限制范围宽窄不一,任职限制的标准亦有区别;考察期的确定有四种不同依据,时间长短也存在差异;对于信息披露有规定的地方文件,大都强调其监督性和惩罚性功能;多数地方文件中的责任条款比较笼统,未能将违法行为和相应责任对应起来.各地失权规则有共性优点,如注重公平自主、核心内容趋同、侧重于消费限制,而且都有意识地创新失权措施;但也有共性不足,如效力位阶低、消费限制标准有待具体化、任职限制范围单一、信息公示与责任机制不成熟.将来全国统一个人破产立法中失权规则的设置应博取众长,坚持法定性与意定性、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通过动态弹性机制对不同债务人实施差异性权利约束.
农村医养结合是一种创新型养老模式,能有效应对老年人医疗服务和生活照顾叠加的需求.国家应当积极承担给付义务,以此推进农村医养结合事业发展.农村医养结合国家给付义务立法是农村老年人医养权利的根本保障.然而,现行农村医养结合国家给付义务的立法存在缺陷,在基地设施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基本服务供给等方面的国家给付义务条款过于笼统,在法律制度供给、组织体系建设、配套程序设置等方面的国家给付义务构造不够完备.下一步,可从目的性和手段性两个方面优化农村医养结合国家给付义务法律体系.一方面,明确国家给付义务的立法指向,厘定其良法生成要义、立法价值取向及规范目标.另一方面,完善具体立法内容,健全手段性农村医养结合国家给付义务规范机制,以切实保障农村老年人医养权利.
媒体报道是一种外部治理机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本文将媒体报道和金融监管纳入银行风险承担的研究框架中,分析媒体报道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制,并利用 2010-2020 年我国 36 家上市银行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第一,随着媒体对银行报道的增加,银行风险承担水平下降,监管压力在其中起到了调节作用;第二,中小商业银行风险承担对媒体报道的敏感性更强;第三,不同的媒体导向和媒体报道情绪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存在明显差异,政策导向型媒体报道、负面报道对银行风险承担的抑制作用更明显.上述研究结论的政策启示:要完善银行监管与媒体监督的联动机制,加强银行负面舆情监测,为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提供支持;要发挥好媒体报道对加强银行内部治理及风险管控的积极作用,推动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主动接受媒体监督;要妥善处理媒体监督与再监督的关系,引导各类媒体对银行业热点事件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提高媒体报道的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