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士职业教育的成就有赖于立法,从法学视角分析总结其立法经验和启示,以期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和立法研究提供有益借鉴.对瑞士职业教育主要立法的历史研究和文本比较分析发现,法律间的良性交互、分层式的职业教育立法体系、基于历史背景的分阶段立法、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趋势持续修法、注重质量管理和职业导向的立法价值逻辑以及构建有效的职业教育法律运行体系,是瑞士职业教育在法律保障方面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基于以上分析,我国职业教育立法应在职业教育法律的立改废中遵循客观规律实现科学立法,紧扣国情立法;重视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强化宪法保障;坚持持续修订和完善立法,并优化职业教育法律的运行保障.
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能够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与专业,设立职业生涯目标,制定职业生涯计划,不断丰富自我,提高职业生涯规划能力,最终实现自我价值.借助积极心理学PERMA模型的积极情绪、投入、人际关系、意义和成就感五个元素,从学生对于自我及专业的认知程度、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内容、人际关系构建、积极意义认同以及教育教学评价五个维度分析中职学校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存在的问题.中职学校应从增强学生积极情绪、增强职业沉浸体验、增强积极人际关系、增强教育意义价值、增强学习成功成就感等五个方面促进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积极发展.
数字时代给老年群体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对高知老年人学习动机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可以更好地为他们提供适合的数字学习机会和资源,提升数字素养.通过J地高知老年人参与数字生活学习动机影响因素问卷的回归分析和差异性分析,高知老年人参与数字生活学习动机受求知兴趣、技能提升、家庭归属感、社会交往和自我价值的影响.同时,在性别、年龄和学历上存在差异性:女性比男性具有更强烈的学习动机;初老阶段的高知老年人有强烈求知兴趣;高知老年人学历与学习动机成反比;副高职称的高知老年人学习动机较强烈.因此,建议从生存、发展和超越动机三个维度,帮助老年人开启数字生活,乐享数字应用和践行数字文明.
高职教育投入具有明显的溢出效应,可通过优化人力资本结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基于2010-2020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采用PVAR模型研究高职教育投入与数字经济发展间的动态关系和区域差异,并探讨人力资本结构在其中是否存在中介效应.研究发现:高职教育投入与数字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相互促进的动态关系,且数字经济发展对高职教育投入的促进作用,小于高职教育投入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数字经济的自我发展惯性明显高于高职教育投入的自我发展惯性;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对高职教育投入的正向影响均存在滞后性,其影响贡献率从高到低依次为西部、中部、东部;东部地区高职教育投入可以有效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而中西部地区高职教育投入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人力资本结构在高职教育投入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影响中,起部分中介作用.因此,为促进高职教育与数字经济协调发展,高职教育必须充分发挥其对数字经济的推动作用;保持数字经济的持续,才能为高职教育提供物质支持;同时,政府要统筹推进,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增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数字经济发展之间的适应性.
建设技能型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技能人才的高质量供给既是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核心任务,也是技能型社会建设成效的基本标志.以扎根理论为指导,采用质性分析软件NVivo12对我国22份重要的技能人才政策进行编码分析,发现我国技能人才政策供给现状中,技能人才培养和培训得到政策大力支持,但吸引行业企业参与的政策细则供给不足;技能人才评价侧重评价方式和技能等级认定,但尚未形成等值融通的国家资格框架体系;技能人才地位提升主要通过表彰奖励,但其他支持性政策供给不足.优化技能人才政策供给,可通过加强政策细则供给,提高企业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和培训的积极性;加强技能人才评价和职业生涯发展的政策供给,构建等值融通的国家资格框架制度;加强技能人才激励和支持服务政策供给,保障技能人才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