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袭警罪作为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独立罪名,在实务和理论界引起了广泛讨论.梳理目前存在的争议,应当看到,本罪保护的是复合法益,其内容应具体为警务行为的顺利进行与人民警察的生命健康;本罪的暴力行为以"突然性"为必要,并应将其客观化的理解为行为对法益危险性的升高;对"人民警察"范围的解释仍应当从身份论出发,直面突破罪刑法定原则,通过妥当解释将合适范围内的警务人员纳入本罪保护范围;在罪责问题上,应注重把握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关系,不宜将罪过限定于直接故意,同时注意违法性认识错误与职务合法性认识错误的区别,将其以不同的后果对待.
横琴深合区的跨境治理不仅限于社会治理,科技创新合作同样是跨境治理领域重要内涵之一.横琴的科技创新不仅需要打通粤港澳三地科技部门之间的制度协作,更重要的是通过体制机制建设,充分鼓励科技创新元素的自由流动,并且通过科技战略目标构建、区域科技政策调适、国家科技资源投入等方面的行动,将国家战略适时嵌入到珠海—横琴—澳门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之中,从而推动真正能够促进粤港澳跨境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的体制机制最终形成.
袭警罪暴力袭击的对象是人民警察,辅警不属于人民警察、不具备警察的职责和权限,运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适用路径将辅警评价为人民警察有违刑法解释逻辑."职务论"中"执法一体化"概念的运用存在法益位阶不匹配、入罪论证极端化、司法适用矛盾突出等问题.在"大警种"背景下辅警的"依法执行职务"难以形成统一标准;妥善认定本罪行为对象的范畴有利于社会基于刑事司法活动正确看待辅警群体.当前刑事政策扩张导向下,有必要运用限缩解释以回归罪刑法定、实现刑法对多数一般性袭警案件的人权保障功能.
2018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对"英烈条款"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开创性地确立了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拓宽了民事公益诉讼的领域.英烈保护公益诉讼领域立法在我国起步较晚,还存在诸多问题,为此有必要通过优化检察机关启动英烈保护公益诉讼程序、赋予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起诉主体资格、加强多方协作与配合和完善英烈保护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等途径,完善我国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元宇宙开启了数字经济新时代,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业态.但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元宇宙经济的特征规律中也潜藏着新型经济犯罪的风险,如非法集资风险、传销风险、洗钱风险、逃税风险、侵犯知识产权风险及金融化、证券化等一系列风险.为有效化解元宇宙经济犯罪风险,需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实现平台规范化建设;建立各行业合作机制,实现协同打击犯罪;打造风险防控体系,实现"防管控"相结合;推动元宇宙经济犯罪风险应对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