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宋元杂剧形成之前,民间就有一种不是由人来表演的表演样式,那就是傀儡戏。隋朝时期一位叫颜之推的人,写过一本书叫《颜氏家训》,里面就有对傀儡戏的记载。到了唐朝有一本书叫《封氏闻见记》,该书记录傀儡戏的种类有悬丝木偶、走线木偶、仗头木偶等。根据可考的历史记述,傀儡戏是最早表演完整故事的舞台艺术样式。到了宋朝,一位叫耐得翁的人所写的《都城纪胜》中说:“以小儿、后生辈为之。”说的是由人代替傀儡来演戏。由于舞台上剧情越来越丰富,傀儡戏不足以表达,于是在宋代出现由人来代替木偶上台的表演形式,人们把它叫作“肉傀儡”。肉傀儡使得舞台上的姿态和表演更丰富、表现力更强了。早期肉傀儡模仿木偶不用开口,他们只管表演,由其他演员在后台配合他们念台词和歌唱。这种表演方式今天我们还可以在某些戏曲剧种(如新昌调腔、川剧高腔等)里看到,就是由后台演员或者由乐队人员帮腔或配唱。
竹石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说到“郑板桥”,大家都不陌生。说“郑燮”(音“谢”,义为调和、和谐),很多读者就不一定知道了。郑燮,号板桥道人。他生活在清朝中期,乾隆元年(1736)进士,做过山东范县、潍县的知县。他是著名的书画家,尤其喜好并擅长画竹。这首七言绝句,便是他为自己画的一幅《竹石》图而题写的诗篇。
中国古代叙事文学特别注重娱乐性,所以戏曲中总会有一个丑角专门逗乐,小说也多继承了这一特点,如《西游记》中的猪八戒、《金瓶梅》中的应伯爵就比较典型;有时也会稍加变形,虽非丑角,但总会带来笑料,《红楼梦》中的王熙凤便是一例。
“禴”是中国古代早期一种祭祀名称,通常认为“禴”即“礿”,二者指的是同一种祭祀。《尔雅·释诂上》列举各种祭祀名称时提到禴,郝懿行义疏:“禴字又作礿,并古字,通。”这是认为“禴”“礿”二字在古代通用。《说文解字·示部》收录了“礿”字,段玉裁注:“礿,亦作禴。勺、龠同部。”这也是认为“禴”和“礿”可以通用,并从声韵方面找出根据。“禴”字的构形从示、从龠。早期甲骨文和铜器铭文中的“示”字,“是对祖先的一种称谓”(张亚初《商周古文字源流疏证》,中华书局,2014,33页),示指的是祖先神。籥(同“龠”),一种用竹管制成的乐器。从禴字构形来看,表示的是祭祀祖先用龠这种乐器加以演奏之义。
所谓五言长诗,其实可以分为两种体式:讲究声律对仗的五言排律;不讲声律对仗的五言古诗。那么,同样的篇幅,为什么要有时候讲声律对仗,有时候不讲呢?难道是因为凑不上格律,就去写古诗吗?如此说来,岂不是古诗写得越多说明水平越差?显然有哪里不对。唐代的五言排律,也不是每个字都讲声律对仗的。与其说五排是稀释了的五律,毋宁说五律是极简主义的五排。五排与五律同属齐梁以后的声律新体,只不过,五律是最标准的形式,五排则是体式未定的新体,五排既然没想好要写八句,也就可以没想好一定要每句都合格律。五排可以学齐梁,可以有不合格律的地方。那么五古就可以学晋宋,可以有讲对仗甚至讲声律的地方。这么一来,五排和五古的界限好像又模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