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1368 to 1953, China's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were mainly composed of counties, prefectures, and provinces. This book shows the population figures, density, and changes in the provincial population in China during this period and population figures of each major city and town and its proportion in terms of the provincial population during this period―the urbanization rate. Data in this book is drawn partly from historical sources and partly from statistical-model-based calculations. The book also includes provincial population maps in 1393, and their original statistical models, population databases, and metadata.
在清代的新疆吐鲁番地区,流行一种承租者提前交付租价,待承租期满,出租者无偿收回园地的制度,这种制度被称作土地租卖.土地租卖的本质是一种"等额还本付息"的借贷偿债,是一种土地金融的特有方式.而租卖双方设定的长期土地租卖、预租卖、续租、租卖转佃等多种模式,体现了吐鲁番土地市场与金融市场的高度融通.
通过对清代丰盛泰账簿的分析,本文建构了一个有关中国传统账簿的逻辑体系.不同时代不同地区名称各异的各式账簿,其实都可以归为营业账簿与会计核算账簿两个大类.营业账簿分为流水账、客户账、货物账、费用账与家庭开支账;会计核算账簿则是四柱计算法.非股份制的小型家庭企业与股份制的中型与大型企业,均采用"同一账,记两簿"的复式记账方法.现金交易中的两账是同方向的,赊货交易中的两账是不同方向的.传统中国的复式簿记与西方的复式簿记,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性质上,都是相通的.这是因为,传统中国的商业资本主义与西方的商业资本主义,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性质上,都是相通的.
1912-1934年四川地方政治形态的演变是循着"军饷—税收"框架展开的.江津商业档案展示了民国初年"地方动乱—赋税归零—财政军事化"的基本框架.借助便捷的金融工具,军饷与地方税收似乎在形式上脱钩,表面仍维持一个现代国家正常的财政体系,但实际上,金融工具却加强了其军饷征收的便捷性,反而促进了财政军事化进程.黔军进入江津以后,原来的"军饷—税收"结构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军饷—杂捐"结构.地方税收加重,商会承受更大的压力.如果将轻税时代商帮与商会活动的性质视作商人自治的话,那么在以重税为特征的"军政一体化"时代,商帮与商会的活动,与其说是自治,不如说是救亡.
本文主要利用《清代新疆档案选辑》及相关资料,采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权利束概念,以土地处置权、收益权、使用权的分割及转化为框架,以数据分析为切入点,揭示吐鲁番葡萄园不仅存在与中国东部地区相同的地权结构,还存在典地与典租之间的灵活转换,以及债务清偿中的典地式清偿与典租式清偿的多种模式.这一切,不仅构成吐鲁番葡萄园借贷的特征,也可能构成传统时代借贷市场或金融市场的基本特征.
学界长期流传这样的看法,传统时代中国北方的地权结构并不像南方那么复杂,地权交易也不如南方那么多样,土地交易大多为一次性的卖断.在地权及其交易上,北方和南方存在着区域性的差异.但是,彭阳、土默特以及太行山区的清代土地契约则显示,整个中国的地权结构是基本一致的.北方也像南方一样,存在田面和田底的地权分化,存在"典""押租"等多种土地交易方式,农户地权的丧失存在从"典""找价"到最后"绝卖"的渐进过程,一次性绝卖并非北方土地交易的主流.
钱帖是流通性良好且可随时取兑的信用货币,最初由村落中产生并逐渐扩散开来.村落中的熟人社会,具有较好的信用保证,是钱帖产生的信用基础.钱帖在产生及发展的过程中,经历了一个从简单稚嫩到丰富成熟的过程.与此同步,钱帖开始远离熟人社会,走向更为广阔,也更为复杂的市场.时人将钱帖分为村帖、镇帖、县帖和府州帖,却不表明商号所在地行政级别越高,其发行的钱帖信用越高.决定钱帖信用的不是发行商号的所在地,而是发行商号本身的信用强弱.在实际流通中,钱帖的界定并非单纯为了区分商号所在地,更重要的是在出现问题时能迅速地查明钱帖的发行者以便追偿.钱帖的产生及发展,既是传统时期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又是商业信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内在要求.
I use “procedure,” rather than “resulting,” files in local archives to re-interpret the politics of China’s Land Reform. I demonstrate that, at the time, China’s rural population was not divided into landlords, rich peasants, middle peasants, poor peasants, and tenant peasants. Instead, the “rich tenant peasant” was an essential group to understand the land ownership and relations among the different groups. Furthermore, the existence of “one field with two owners” indicates that the land ownership in rural China was much more complicated than the dichotomous framework advocated by the Chinese Communist state. I discuss the methodological implications of my findings.
清代山西钱帖存在三个类型——支票型钱帖、汇票型钱帖和本票型钱帖.从清代中期至清代后期,支票型或汇票型钱帖式微,而本票型钱帖越来越成为主流.如果说支票型钱帖(包括东南地区的支票型凭票)和汇票型钱帖更多地体现债务清算的特征,那么,本票型钱帖更多地体现社会对于资本流动性的追求,其性质更接近货币.
清代前期,在枣强、安平等十三个"禁派丁盐"之县,其"国朝原额人丁",或依盐引之额折算之"丁",居然与万历八年(1580)人口对应,说明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纳税单位"的清代前期之"丁",有可能是真实的人口.清代前期枣强等县的人口数据之所以准确,是因政府销售盐引时需要掌握准确的人口,故而与盐引配合的人口是实际人口,不仅包括男性人口,而且包括女性人口.在一些明代后期至清代前期的县级数据中,"丁"也不一定是纳税单位,其中有些是男性人口,有些是全县人口.这一发现颠覆了以前的认知,有可能开启历史人口的微观研究之门.
公元1798年,英国人口学家、政治经济学家托马斯·罗伯特·马尔萨斯(Thomas Robert Malthus)出版了令其声名远播且备受争议的《人口原理》(An Essay on the Principle of Population)一书,标志着人口学在西方形成为独立的社会学科.自马尔萨斯提出“总人口理论”(Total Population Theory)以来,或为了证实,或为了证伪该理论,人们对历史人口变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关注者来源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学科的各个领域:生物学、地理学、生态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人类学、公共政策与治理……渐渐形成了一个以人口为核心,融合多学科问题与方法的知识领域.
本文采用一批以前很少为人所利用的资料,包括多种《中华民国农商统计表》中的商号数据,白眉初《秦陇羌蜀四省区志》中的城市人口数据、新修地方志中的城镇人口与非农人口数据,相互校勘,求得1910年四川省内成都、重庆与其他68个县域城镇人口数量.排除成都、重庆、简阳、南部四地不计,求出其他66县总人口与城镇人口之线性关系模型,据此求出其他55个普通县的城镇人口,并通过样本之检验.在资料缺乏的情况下,为了建设一个完整的县级城镇人口数据库,通过模型创造或增加一个变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章利用新出版的南康县契约文书,从田面流动与乡村金融的关系入手,发现清代南康县或赣南西部地区通行“田面转让式借贷”,与浙江南部“当田式借贷”模式相同,利率相近.清代后期,由于赣江-大庾岭-广州商道的中断与废弃,这一区域陷入资本流动性短缺,借钱还钱、借谷还谷式借贷风行,利率飙升,商业凋零.
在清代中叶以后的东南乡村地方小市场中,通行一种具有金融工具性质的“凭票”.其中既有立票人承诺在未来某一日付谷或付款给持票人兑付的本票型凭票,也有立票人向第三方发出命令,令其在未来某一日付谷或付款给持票人的支票型凭票;还有一种立票人向第三方发出命令,令其在未来某一日付谷或付款给确定的持票人的汇票型凭票.三种凭票皆以立票人的偿付能力为信用基础,融资期限较短,流通范围有限.凭票的流通导致了凭票市场的形成.凭票市场就是乡村的信用市场.
本文采用投影叠加的方法,区分灾区与非灾区,并因此将明代末年的旱情划分为四个阶段,再将各个阶段农民军的活动与旱情关联,遂发现以下事实:灾区能够为农民军提供足够的兵员,却不能够提供足够的粮食;所以,农民军必须进军非灾区.非灾区能够提供足够的粮食,却不能够提供足够的兵员;所以,农民军常蛰伏于灾区与非灾区之间.总之,农民军既要有足够的粮食,又要有足够的兵员,才能保证自己不被官军及民团武装所歼灭.在此两点之间保持平衡,就成为农民军的战略出发点,也成为决定农民军胜败的关键.
本文以闽南地区新出典地契与典租契为例,说明典租与典地的最大不同,在于出典者仅仅转让土地的收益权,并不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也不一定转让土地的处置权.在清代闽南地区,存在一个以典租为主要形式的信贷市场.典契作为借贷票据或借贷票据组合的一部分,可以在市场中流转.所谓“典租”,其实就是金融资本向土地市场的渗透.
一、引 言 在山东省梁山县的档案中,有一组与1947年至1948年土地改革有关的调查报告,数量多达200页,作者为中共冀鲁豫边区七地委,报告的时间为1948年12月,卷宗命名为《1948年原南旺、昆山县委对郭堂、玉皇庙、拳铺、徐集、西金山、大路口等村土改斗争、民主改革、基层组织、农业生产等的调查》①.
闽南庄氏是闽南著名大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且已有研究强调靖南奎洋庄氏是客家人.然而,何以同一地区的同一姓氏,可以分为闽南与客家两个不同的族群?本研究循着移民史的路径展开,看闽南人与客家人如何进入这一区域,并形成宗族史上的联系与纠缠.研究发现,与前人已经揭示闽粤地区普遍存在的不同族群混杂与融合不同,客家人融入闽南大族的过程中,存在要素化地建构族源的现象,至少包括先祖北方南下,宋末扶持帝昺,父亡年幼托孤,年长入赘异姓,精通堪舆之术,居殁客家之地等六大因素.除此之外,还发现要素化的建构族源几乎成为闽粤地区普遍的文化现象.
本文从分析中国传统乡村土地产权关系入手,尝试解释1955年后出现的富农倒算问题.通过对薛暮桥关于山东地权结构的相关论述,以及富农倒算案的细致考察,本文证明山东农村同样存在类似于南方的“一田二主”地权结构,有抵押和土地活卖(典当)等不同的土地交易方式.所谓的“富农倒算”,实质上是在地权结构调整过程中,政策规定与土地市场的交易规则出现矛盾所致.司法机关将土地典当视为“改出”,将田底与田面的划分视为“倒算”,这样就将土改时的中农重新划定为富农.富农倒算案的大量出现,一方面是为了推动合作化运动的政治需要,另一方面则有力地打击了中国乡村传统市场经济,为全面的集体化改造奠定基础.
学界一般认为,“客家”这一具有族群观念的名称是建构的结果.但是,“客家”作为一种具有普遍性意义的“自称”究竟产生于何时、何地,却不明确.根据国内相关历史文献的记载,可以看到客家存在一个由中性的“他称”到歧视性的“他称”,再到少数文化精英“自称”的演化脉络.在海外客家人聚集的南洋地区民间文献中,至迟在19世纪中期,一种跨地域的、为一般客籍民众所普遍接受的客家“自称”即已出现.海外客家文化认同观念的成熟和定型,对于国内客家意识的高涨起到了关键性的“反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