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建筑发展的过程中,应深入思考传统的文化对于建筑的促进作用,合理的使用建筑设计的思路和现代的设计手法,展现传统建筑之间的美感与相应的文化内涵.这样对于促进建筑文化的整体提升与功能性的实施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在此基础上,更有利于现代建筑内涵和外延的不断扩展.
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虽然为解决地下车位、车库归属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建设单位与业主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各地司法裁判却存在不一致之处.本文对物权法实施之后的52份判决书作了类型化分析,论证了作为独立物的地下车位、车库构成物权法规定的专有部分,其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为分层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权利具有空间利用权的属性,并需要完善相应的登记制度.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不仅涉及到法律问题,还涉及到政策问题和社会问题.本文对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和农村房屋买卖纠纷状况进行了实证研究,梳理了涉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制度演进、理论上的不同观点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论证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法理正当性.在此基础上,从理论层面,提出探求解决宅基地转让问题的新方式——“房地分离”模式下的法定租赁权;从制度构建层面,提出建立健全制度的建议,包括界定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范围,规范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制度,构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税收制度等;从司法实践层面,提出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和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需要衡平好保护个人权益与稳定社会秩序两者的关系,同时要通过增强前瞻性思维、创新裁判方式等,以引领性的司法裁判推动改革深化发展.
由于单一的司法鉴定模式存在一些固有的缺陷,近年来我国在以司法鉴定制度为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专家辅助人制度.由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专家辅助人的规定还比较粗疏,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实践运行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本文拟从专家辅助人的基本理论出发,结合我国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现状及在实践中的不足,对专家辅助人的地位及专家辅助人意见效力进行论证,并从专家辅助入的资格审查、中立性要求、启动程序、出庭与质证规则等方面提出了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初步建议.
近年来,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增多,随之带来一系列法律适用的难题.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和法官对于快递丢失毁损赔偿的法律依据,保价条款的效力,快递公司提示、说明义务的界定以及赔偿数额的确定等问题认识不一,导致对同类事实作出的判决结果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本文以搜集到的相关裁判文书为基础,从案例研究方法出发,着重分析和试图解决以上几个有争议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
<正>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随着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兴起,司法个案引起舆论炒作的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及其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影响之大,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许霆案、药家鑫案、李昌奎案等就是典型的例子。这些案件引起炒作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性因素是不容忽视的,即,具体案件中的刑法适用必须具有基本的伦理基础,符合社会公认的伦理要求,否则将难以
多年来的民事审判实践证明,脱离基本司法国情而从抽象公平正义角度行使审判权,大多不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有时甚至导致负面评价。在具体案件的审判中,如何理性地对待现实国情下的民众需求,依法妥当地作出裁判,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正>司法建议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延伸与提升。"它产生于中国特有的法院文化也直接反映着中国的法院文化。"〔1〕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建议工作由来已久,特别是2007年以来,司法建议工作成为人民法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式和坚持能动司法、参与社会管理
[案情] 上诉人(原审原告):季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镇江市广播电视局. 原告季某所住房屋(4楼顶楼)位于被告所有的广播电视大楼北面,两幢楼前后相邻.2006年,原告季某以被告楼顶安装的广播电视发射装置存在强电磁辐射造成其家人及周围居民身体患病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转移发射装置或为原告安排同等条件的其他住房.
由于司法改革过程中司法的制度建构和运作与社会公众认知上的疏离,一些司法改革举措往往缺乏社会公众的认同与支持,使司法改革时常陷入一种合法性焦虑之中。在当前社会结构转型的特殊时期,公众对司法改革的合法性认同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回顾和反思已然的司法改革和实践,在很多问题上可以说已经体会到了简单化做法所造成的后果。正是由于特定环境和实际条件的限制,我国司法改革只能采取一种循序渐进的、逐步改良的方略。我国司法改革的逻辑和所处的独特场域,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司法改革,必须以有效性为基点,扩展司法改革的民意基础,在民众认同的基础上累积和建构合法性。
<正>"就如同一个人不可能从他房间和生活中排除至关重要的空气一样,伦理因素也不可能从司法(正义)活动中被排除出去,而正义是一切民事法律的目标和目的。"——卡多佐民事审判是职业的法律家按照专业性的规则来处理发生在一般人之间纠纷的解决过程。职业化的法官处理大众间的纠纷,不仅涉及到专业化与大众化的关系问题,也涉及到司法的伦理性问题。在处理以自然人为主体的民事司法活动中,司法的伦理性问题表现得更加突出,也更加需要引起
<正>一、江苏法院开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基本情况江苏高院于今年初制定下发了《全省法院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意见》,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3月又专门召开了全省法院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全省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经验,明确了进一步落实该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正> 产出正义的司法效率效率是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当其进入司法视野成为司法追求的价值之一时,就备受司法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重视。司法实践中,人们更多的是在审理案件尽可能迅速的意义上理解并使用效率的。在这里,效率意味着公正的迅速实现。"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这句被人们广为引用的法谚就
民俗习惯是一个民族文化积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代中国司法中可以有效加以利用的本土资源,是社情民意的产物。它反映了社会成员安排生活、调适关系的思想观念与行为方式,民俗习惯的产生、发展、变迁也要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当今中国,民俗习惯发挥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在司法实践领域,以积极、务实、审慎的态度研究、运用民俗习惯,可以理解和回应当代中国群众的情感需求、可以对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状况和社会需要进行正确的认识,使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需要,促进和谐社会的实现。
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多,是困扰医务工作者的一大难题。一般大家都想着怎样从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上来减少医疗纠纷,少有考虑到司法环节是如何应对医疗纠纷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沈明磊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总结了医疗纠纷的特点,并提出了解决医疗纠纷的建议,业界可从中得到重要启示。
为科学发展、共建和谐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是新时期人民司法工作的根本任务.因此,新时代的人民法院工作就不仅要求我们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深入推进和谐司法建设;而且还必须在具体的工作中处理好的"公正司法与解决纠纷的关系"、"民事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关系、讼诉参与人与法官的关系,能动司法与被动司法的关系、不同级别法院之间民事审判工作的关系、司法的自我评价与社会认同的关系".并努力在"和谐主义诉讼模式"下,解决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正>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多元化的社会利益格局日益明显,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日益增多,而传统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却日渐式微,大量的矛盾纠纷涌至法院,法院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审判压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解决纠纷机制,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时
昂格尔式的法律秩序不是各种社会的普遍现象,而是与近代欧洲自由主义社会的形成相关的,它的最大特性就是自治性,表现在拥有民众的普遍参与、多元化的利益集团、历史传承的内部规则、达成一致的价值认同。昂格尔提出的这种法律秩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概念工具,其中,国家权威之于法律秩序难以自足,需要民众参与;单一的等级结构大厦将倾,需要多元化的权力分配与制衡;人为设计的外部规则呈现的刚性,需要优长的法律文化加以浸润;精英意识的实证主义,需要建立一种新型的交叠共识。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步伐行进到今天,法律调整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法律制度的变革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越来越明显.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处理模式、归责原则、赔偿责任和方式与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新规定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理论和实践中诸多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也对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提出了新的要求.
<正> 公开性是民事裁判文书所具有的一个重要特性。完善民事裁判文书的公开性是深化民事裁判文书改革的有机构成。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推进,对完善民事裁判文书的公开性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民事裁判文书公开的意义及当前存在的问题民事裁判文书公开,要求人民法院制作裁判文书时不仅要反映审判程序的公开,还要求法院或法官对案件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