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生活向自然界的强势延伸不仅侵扰了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环境,还打破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平衡状态,生态平衡状态的失衡对野生动物法治保护提出了严峻的考验.虽然我国陆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但是由于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事项不明晰、执法监管不到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仍然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鉴于此,本文在深入探讨我国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的现实困境的基础上,提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的完善路径,以期为未来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的优化提供参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新国发2号文件强调,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支持贵州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生态文明建设是人与自然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对人的生态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社会行为产生革命性的影响,离不开最严格的法律制度对其规范和控制.文章基于贵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考察,分析法律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利益关系、认知理念、破坏行为控制的内在机理,指出贵州社会结构剧烈变迁、经济发展结构性矛盾和立法民族性自治性不足等制约因素,并立足贵州民族地区提出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控制人的自然本性、人与自然的生态利益、生态理性行为和生态文明制度变迁等机制对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2年出台的《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新规定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对象、定罪量刑标准以及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的性质.为了便于读者理解该司法解释,本文解读了相关规定.在"名录+核准"的双重标准下,本文明确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最新判断依据,分析了"数量标准到价值标准"的合理性,同时本文认为基准价值过低会产生入罪门槛过高的问题.针对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本文细化了社会危害性综合评估的内容,为执法实践和司法实践提供了参考.
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的第六次修正.
当前,我国已形成以宪法为基础,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及全国性与地方性立法并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体系,但其依然存在立法理念落后、立法模式不合理、体系存有空白、体系结构与运行失衡、法律制度缺失与不完善等问题.为此,有必要在借鉴国际公共卫生应急法治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更新法律体系理念、确立科学法律体系模式、强化法律体系建设等举措予以完善.
Liquor industry is the first industry in Guizhou Province, which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economy and society.The issue of the State Council [2022]No.2 Document has brought new opportuniti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Guizhou liquor industry.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explore the high quality development path to analyze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and difficulties of Guizhou liquor industry.On the whole, the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the Guizhou liquor industry is in a good direction.The main distribution areas of liquor production are concentrated, forming a core industrial cluster area in Chishui River Basin.The policies have significantly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iquor industry, and the brand system construction has had an sounding effect.At the present stage, there are also some difficulties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Guizhou liquor industry, such as insufficient strategic guidance, low total output, insufficient construction of production area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explore the realization path of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Guizhou liquor industry.
公共卫生智慧应急管理中个人数据的收集可直接影响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应用,并进一步影响应急管理的精准性及有效性.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现行法律文件对于公共卫生智慧应急管理中个人数据的收集尚缺少较为完善的规定,实际收集工作中存在重复收集、无权收集、收集方式低效等情况.为此,有必要明确公共卫生智慧应急管理中个人数据收集需遵循目的限定、数据最小必要、高效安全三大基本原则,通过建立国家级公共卫生智慧应急管理个人数据收集平台、分区分级划定个人数据的合法收集范围、构建线上线下协同的个人数据收集机制以及明确应急管理中个人数据收集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来改善我国公共卫生智慧应急管理中被授权收集个人数据的主体过于分散、收集方式无法保障应急管理需求及数据安全等问题,在实现应急管理目的的同时,为公民的隐私利益提供必要保护.
我国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中个人数据公开披露的相关配套规则尚不完善,这直接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中个人数据公开披露的合理性及规范性,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高效开展和公民个人隐私的必要保护.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个人数据公开披露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个人数据公开披露不够集中、脱敏处理标准各异及监督机制不完善三个方面.为此,有必要通过构建统一规范的个人数据公开披露平台、建立分类分级的个人数据公开披露机制、完善个人数据公开披露的监督机制来优化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中个人数据的公开披露机制.此外,有必要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中公开披露的个人数据进行后续控制,遵循目的限定原则及数据最小必要原则,以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保护公民隐私利益为目的对个人数据的留存进行综合考量.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工业"器物"的涌入和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民族地区以伦理为基础的生态治理机制逐渐失灵,导致生态问题凸显.因此,作为治理的最后底线——法治必须及时补位.而民族地区生态治理法治化必须梳理好由单纯民族人、纯粹自然物以及消极政府构成的生态治理系统向由民族人和外来人、自然物和工业物以及积极政府构成的生态系统的转变,并在转变中寻找新的平衡点.所以,基于工业化的社会背景,民族地区人、政府行动逻辑以及自然构成系统和相互作用方式的变化,民族地区生态治理法治化必须发挥政府的"掌舵"职能,并结合民族地区社会、自然的内在特征,完善生态资源权、责、利关系,使民族、自然及政府形成新的平衡关系,为推进民族地区生态治理法治化提供动力支持.
近年来,贵州民族地区以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入股,组织动员致富带头人和其他农户联合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助力贫困群众脱贫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如何推进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是一个重要课题.文章在调研农民合作社的基础上,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全面总结和梳理贵州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的相对优势,深入剖析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并针对如何推进农民合作社可持续运作提出对策建议.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贵州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为摆脱贫困并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不断探索并创造新的方法、路径、环境,先后取得“顶云经验”、湄潭农村改革经验、安顺多种经济成分共生繁荣改革试验、“毕节试验”“顶效模式”“四在农家”经验、“多彩贵州”“云上贵州”等影响中国的创新成果.创新发展是贵州脱贫致富的正确选择,必须持续加大力度深入实施开放带动和创新驱动,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改善民生、加快创新中奋力后发赶超,实现跨越式发展.
健康权对于不同群体有不同的意义,不存在普世的健康权.从主客体、内容及性质的角度分析,我国少数民族健康权益有其特殊性,凸显出少数民族健康权这一范畴.少数民族健康问题是构建健康中国的重要环节,在当前我国宪政框架下,少数民族健康权保护存在着诸多问题,但可通过构建新型的少数民族健康权利观,将健康权写入宪法、制定卫生基准法,完善少数民族健康权保障的卫生立法,重视少数民族习惯法在健康权保护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自治权等措施加强对我国少数民族健康权的保护力度.
贵州民族地区构建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过程中既坚决贯彻中央统一部署,又立足地方实际,充分盘活地方资源,积极推动地方实践.通过建立健全惩戒机制、防范机制、自律机制和保障机制,在执纪监督、建章立制、宣传教育及“三不腐”协同作用等方面成效卓著,促进本地区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将讲政治、守初心、强担当、重创新与抓统筹贯穿于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始终,是其实践成功的重要经验.
文章通过对黔东南州市场监管中非国家法诸因素进行调研,使用法社会学的理论框架分析,展示要素、结构和性能各层面的冲突和相互影响,为民族地区国家法的执行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现实素材,并尝试性提出了解决民族地区国家法的执行需要在民族区域自治法框架内,充分考虑新时代民族地区诸因素作用,方能有效解决民族地区法律秩序以及社会治理问题.
结合我国2018年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承包地经营权抵押、流转的制度安排,承包地经营权抵押权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无法适用我国现行物权法规定的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更多时候需要采取创新的实现方式.可以将出租(转包)、入股等流转方式和托管确立为承包地经营权抵押权实现的创新方式.在承包地经营权抵押专门立法中,借助农村土地制度的概念体系来构造承包地经营权抵押权实现方式的相应规则,是一种较为可取的做法.
在脱贫攻坚战收官之际,系统总结好脱贫攻坚的“贵州模式”,能够为下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思路方法,为世界反贫困提供经验借鉴.
炸龙源于德江土家族对龙的信仰,德江土家炸龙是有着悠久的历史及文化意义的民间活动.炸龙包含扎龙、起水、亮龙、送帖子、入户舞龙、送龙宝、炸龙、烧龙仪式及祈福彩语.法律人类学视阈下土家炸龙反映了德江土家族信仰和禁忌体系的象征性符号演变、自发秩序与建构秩序的博弈、民间权威与纠纷解决互动以及权威体系变迁中的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平衡.社会转型中德江土家炸龙也面临着利益过度追逐、自发因素受限以及风险危机等问题.避免炸龙的“越轨”,提出规范引领提升土家文化自信,法治保障推进土家炸龙文化发展,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重塑土家炸龙的新时代价值.
医疗权利是公民的重要权利之一,对于少数民族医疗权利的保障具有重要秩序与正义价.秩序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价值追求,在少数民族聚居的社会中,医疗和法律在社会治理方面有着诸的共通之处,共同起到维持社会健康秩序的治理作用,也有利于更加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建立.正义是民族团结的核心价值指引,在正义平等优先原则的基础上,适用体现实质正义价值的差别原则,对少数民族医疗权利给予特别保障,不仅体现了国家民主与仁爱的精神,而且有利于增强少数民族的家认同感,实现民族稳定.同时,其实质还是社会成员基于"互助"理念,自愿参与并建立一种社会作体系的需要,有利于实现民族的和谐与团结.
文物是文化的载体,在文化内涵和精神传承、传播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文物有其产生、发展乃至消亡的生命过程,但其所承载的文化精神,却能通过适当的保护和利用,从而发挥出最大的价值.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利用文物资源对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要“让文物活起来,发挥文物资源独特优势,为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精神力量”.
一百多年来,围绕着“原始社会有没有法律”这一问题,法学家们争论不休.西格尔在《法律探索》中说:“人们(原始人群)生活在‘习惯的无意识控制之下’,没有法庭和法律.”霍贝尔则认为“原始社会存在法律”,在《原始人的法》一书中从法律人类学角度重新界定了法律的内涵. 霍贝尔是马林诺夫斯基之后最杰出的法律人类学家之一.1954年,霍贝尔出版了《原始人的法》.该书获得广泛好评,甚至被评价为,“一定会成为未来一代法学和社会人类学的大学生学习原始法的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