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打响了脱贫攻坚战.2020年,包括"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在内的我国农村地区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现行贫困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实现了"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脱贫致富一个不能落 下"的庄严承诺.
村级治理从根本上是服务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是为了让农民群众有更加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美好生活不能"等靠要",而应当由农民群众自己创造.三农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群众工作,通过国家资源下乡等各种有利条件,克服如农民进城等各种困难,利用各种制度如土地集体所有制,借用各种机遇如解决村庄中的矛盾的过程,将群众组织起来,让群众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重建村庄公共性,积累村庄政治势能,也就是重建农民群众的主体性.与既不民主也不公正的传统自治不同,建立在农民群众主体性基础上的村级治理,是以民主、公正为前提的.重建村庄公共性,建设一个基于村庄的强社会,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基础.
Understanding such a big country as China from a regional perspective has important theoretical and policy implications. From an economic point of view, China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major parts: the developed eastern coastal regions and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At present, the developed regions on the eastern coast account for less than 5% of the country’s land area, carrying nearly one-third of the country’s population and creating nearly half of the country’s GDP. The eastern coastal regions have actually become urban economic belts that do not distinguish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the rural areas within the urban economic belt have become an intrinsic part of the urban economy. However, in the vast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the rural population is declining, and the countryside is becoming desolate. In the eastern coastal urban economic belt, rural and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is facing many opportunities as well as challenges, which has led to many innovations. These innovations are in response to the challenges typical of the eastern coastal regions. They cannot and should not become a model for agricultural and rural modernization in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近几年全国农村基层治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突出表现是,不仅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农村村级治理正规化和规范化了,而且中西部农业型农村地区村级治理也开始正规化和规范化.村级治理正规化的原因,一是国家资源下乡,二是受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驱动,尤其受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驱动.村级治理的特殊性在于,作为最基层行政建制,村级治理直接面对群众且基层治理事务细小琐碎、不规范不标准.正规化和规范化的村级治理体系片面追求治理精细化,过度强调精准治理,往往缺少面对群众和基层治理事务所需要的灵活性,出现了普遍的形式主义,导致基层治理无效.在当前时期,村级治理现代化的重点不应该是精细化和精准治理,而应该是治理有效.
以地自养模式对农村老人具有一定的养老保障作用,是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对策.城乡二元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及现代性压力进村背景下的家庭转型,是当前农村老人以地自养模式兴起的重要外部环境.该模式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家及家庭的经济资源负担,积极应对了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但存在伦理及时间上的限度,需要化解此模式在未来的城市化进程中继续推进面临的社会风险.应阶段性坚持以地自养模式,同时稳步提升子女养老水平,推动其他养老模式发展弥合以地自养模式内在不足,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压力.
中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化既是农民进城的过程,又是大量人口由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转移的过程,这个过程源自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进一步塑造了城乡差距与区域差距.中国发展中存在着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与工业化和现代化内在要求生产要素高度集聚有关.当前,中国存在的东西差距,本质上是城乡差距,实质上是东部沿海地区已经形成规模极为庞大的城市经济带;未来,农村人口进城和人口向东部地区转移具有必然性,而人口和生产力高度聚集是现代社会的普遍现象,具有合理性,中国城市化需要遵循此必然性.
(摘自:新乡土微信公众号2021年11月8日,原文标题为《乡村振兴为了谁》)地方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嫌贫爱富,原因在于缺少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刻理解.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要分阶段,也要分区域.从阶段上讲,从现在到2035年只是乡村振兴的初级阶段,从区域上讲,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存在...>>详细(摘自:新乡土微信公众号2021年11月8日,原文标题为《乡村振兴为了谁》)地方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嫌贫爱富,原因在于缺少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刻理解.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要分阶段,也要分区域.从阶段上讲,从现在到2035年只是乡村振兴的初级阶段,从区域上讲,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存在着发展代差,且东部地区已经成为城市带内在组成部分,与中西部农民大量进城后农村空心化老龄化是完全不同的,中西部农村不可能复制东部地区的模式,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农村是完全不同的两条发展道路.
如何应对中国农村老龄化,解决中国目前出现的"未富先老"问题,存在两条路线或者方案,一条路线是依托村庄建立低成本的互助养老,另外一条路线是在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基础上,进一步与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并轨.目前阶段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轨不具备基本条件.应对农村老龄化的有效办法是大力发展依托村庄的村社互助养老.作为问题,农村老龄化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层次,即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和生活无法自理的高龄老年人对养老需求是完全不同的.村社养老具有很多独特优势,从积极老龄化观点看,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是宝贵的社会资源而非负担.应对农村老龄化的主要办法是通过国家资源下乡将老年人组织起来,在村庄开展不同层次的互助养老.村社养老不仅是应对目前"未富先老"的重要选择,而且因为在村庄中容易建立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和谐的关系,可以成为未来时期养老的重要选择.
城镇化背景下,留守老人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搭伴养老作为留守老人的新型养老方式在各地出现,借助经济交换和有限责任原则,搭伴双方实现了类家庭功能发挥,促成了双方差异化和同质性养老需求的满足.搭伴养老是留守独居老人从家庭角度出发,基于家庭目标扩大化、家庭资源分配下位优先原则、家庭社区性弱化等因素采取的自主养老策略.它重构了村庄养老秩序,形成类家庭与类自主养老相结合的养老秩序,这种养老秩序在满足家庭城市化目标实现、推动家庭功能性转型的同时,也促使家庭神圣性弱化与村庄公共性萎缩.因而,搭伴式养老方式并不可持续,面临伦理风险与家庭风险,应谨慎对待.
从资源流向与基层主导治理规则角度,可以将基层治理划分为四种不同类型.资源流向是国家与农民关系的核心内容.一直以来,国家从农村汲取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基层治理模式.取消农业税后,国家向农村转移资源,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国家与农民关系,同时也就改变了基层治理的基础条件.这时候如何形成稳定且有效的农村基层治理模式,就是特别需要探讨的重大理论与政策问题.在资源输入背景下,通过重建农民与自己生产生活环境的血肉联系,让农民可以表达公共品的需求偏好,让输入农村的资源变成动员农民自己建设美好生活、对抗"搭便车"者和"钉子户"的公共意态,是基层治理有效的前提.资源输入+自治主导型基层治理的组合是实现新时期基层治理有效的最佳选择.
超龄农民工路在何方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是我们应当如何设计中国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应对"未富先老"背景下中国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问题.无论是对于超龄农民工还是未来即将超龄的第二代农民工,当前中国的制度需要保留农民工的选择空间,需要对农民工采取友好善意的制度.另外,除了城市以外,农民工的选择空间还包括农村.对农民工友好的农村制度,核心是允许农民进城,同时允许农民工返乡.允许农民工返乡的意思是要限制资本下乡.
县域经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在乡村振兴战略和共同富裕目标实施过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两种差异极大的县域经济模式:一是以全国百强县为代表的东部沿海城市经济带内县域经济,此类县域经济本质上是城市经济的内在组成部分,性质上属于大城市的"脚";二是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因为缺少容纳现代制造业的能力,此类县域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农户家庭的农业收入和外出务工收入,本质上是过去农村经济的延伸,县城性质上只是乡村的"脑".其中,沿海经济带内的县域经济本质上属于城市经济的内在组成部分,服从城市经济发展规律;而中西部地区绝大多数县域经济则仍然只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延伸,服从农业农村发展需要.在城市化背景下,中国不同区域县域经济存在本质不同的逻辑,因此不同地区县域治理也应有完全不同的治理目标和体制安排.
从形式逻辑的角度来看,农村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前提,还是中国现代化是农村现代化的前提?这一问题是无解的.中国现代化要以其各个部分均已实现现代化为前提,农村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整体的"一部分",不然这里提到的"现代化"就是不完整和不完全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农村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前提.
乡村振兴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全局性、历史性任务的重大战略.乡村振兴战略要服务和服从于中国现代化大局,不同阶段的乡村振兴战略具有不同的内在逻辑,要站在历史高度看待乡村振兴,遵循历史规律.乡村振兴要避免线性思维、静态思维、片面思维.明确不同时期乡村振兴有不同的战略重点是弄清乡村振兴战略本质的关键.缺少对乡村振兴不同阶段的区分是当前地方政府乡村振兴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之一.观照当前全国各地乡村振兴实践,地方乡村振兴战略中出现了普遍的实践误区.
在资源下乡的背景之下,如何做到基层治理有效,如何理解当前基层治理中普遍存在的形式主义,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行政激励强弱与基层治理事务可考核性之间可以形成多种组合,强激励与弱可考核性的组合是造成基层治理有效性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家权力周期对于理解基层治理有效也是其中的关键.当前阶段,农民正在史无前例地进城,农村社会结构正在史无前例地重组,基层治理体系保持灵活性有助于适应中国农村正在发生的快速变迁.从基层治理有效角度来看,不存在绝对的适应任何条件的激励制度,而总是在基层治理中出现熵增时,国家及时调整制度,掌握国家权力收放的尺度.国家通过激励制度的调整,收放权力,以保持基层治理有效,从而适应中国农村正在发生的巨变.
二千多年来,中国农村基层治理一直建立在国家从农村汲取资源的基础上.取消农业税后,大量国家资源下乡,国家与农民关系发生巨变.资源下乡带来国家规范和国家权力的下乡,基层治理主要变成回应上级要求,却疏于内部组织动员.甚至上级转移资源越多,基层治理越是忙乱,与此同时,也越难深入了解农民需要,动员农民和组织农民,让农民成为建设自己美好幸福生活的主体.其结果导致基层治理呈现出内卷的基层治理的悬浮.
中国发展不平衡最显著的表现就是城乡差距.如何理解当前阶段中国城乡差距,涉及包括"三农"政策在内的中国现代化战略优先序的排列.学界和政策研究部门的主流意见认为:当前中国城乡差距已经非常严重,必须大力缩小城乡差距;缩小城乡差距的主要办法:一是加大国家"三农"投入力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是打破城乡要素市场壁垒,加快土地和资本市场流动.实际上,城乡差距是中国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正是农村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农户进城,让渡出农村获利机会,留守农村的相对弱势农民才有了扩大经营规模、增加农村收入的可能.只有经过城乡不平衡发展,才能达到高水平的城乡平衡发展.限制城市资本下乡,保留农民返乡退路,是避免形成城市贫民窟的前提.目前国内学界和政策研究部门的主流政策建议值得商榷.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建筑工程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建筑行业发展如火如荼.经济管理是建筑企业的重要管理措施,通过经济管理可以实现企业资金管理优化,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在建筑市场中的竞争力.基于此,本文将具体分析建筑经济管理的重要性,指出目前经济建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取消农业税后,国家开始向农村转移大量资源用于建设农村公共品,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发生根本性改变.借助资源下乡,国家力量在基层变得无比强大,基层治理自主性空间变得狭窄,农民从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主要提供者变成被动的受益人.基层治理出现内卷,治理有效成为问题.最近十多年成都市借助城乡统筹试验区建设,以村庄为单位,由财政提供村庄公共服务资金,鼓励农民通过村民议事会分配资源,建设村庄公共品,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分配型民主.成都试验为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具体来说,国家可以将部分惠农资源按人均转移到村庄,作为村庄可以自由使用的公共服务资金,再经由村庄民主程序进行资源分配.在资源分配过程中,通过党建领航,发掘积极分子,动员村民参与,激发村庄活力,形成分配型动员体制,以有效使用国家资源,真正实现基层治理有效,建设一个与强国家相匹配的强社会.
当前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应当探索收放结合的良性循环,进入新一轮放权,在确保中央权威的同时,逐步改变对地方管得过细过死的情况,给地方政府以一定的决策自主权以及较大的统筹权,这是当前一个时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